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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組織共識

  2017年12月11日我寫「談談組織共識」,我寫到「到底組織如何才能達到坦誠共識,有不同說法,我個人比較認同一種說法,一個坦誠的共識團體的發展過程,會經過虛偽、混亂、空,坦誠共識體四階段。」

  我在「談談組織共識」結語說:「我知道許多同學經過超過一年聚會和媒介,彼此間的友誼比50年前真誠多了,有部分還可能成為知心的好友。不過還有許多同學五十年間因為工作、家庭生活的不同,已養成定型的習慣,個性,同學間互動不周到,言語,行為,應對進退有失序,不禮貌處也是有的!同學間交流過程,產生令人懊惱、難過的現象,也是要進入到第四階段坦誠共識體發展過程中正常現象,我們需要更多時間相處,更多時間深度匯談,更多方法來改變オ會更有默契,才會進入第四階段坦誠共識體!」

  本文來談談我最近參加甲組織有關組織共識的經驗。為何A會因為不爽、不受尊重等因素離開甲組織?

  A離開甲組織的原因,據我了解有幾點,第一點,和當屆理事長C因工作間諸多不合處,彼此都對外表達不滿。其次,A的太太始終都不支持他參加該組織。第三點,前幾個月又因甲組織創新的乙組織,乙組織的理事長B和二位會員要離開甲組織到乙組織,程序上、言語上互相不尊重,導致不爽。那時A就退出一次,雖經各方努力回到甲組織。最近的原因,是發生乙組織理事長B堅持要在甲組織名錄上仍留有其會員姓名,導致不尊重和違反章程的規定,雙方互不相讓,我負責處理這些爭議事項,運用溝通、協調等領導組織的方法解決此爭議。

  我年紀相當大才參加此甲組織,遇見過一些會友間的爭議事件,某些會友間的個性、彼此不尊重,各持自己自以為是的立場行事,所有立論基礎,每人都自認為對,彼此互不相讓,導致一些事件發生。舉例來說,對於章程、細則、處慣例要遵守到什麼程度,各有己見,有的認為要嚴守規定、約定,不能隨便自我擴張解釋。有的認為情理法是台灣文化傳統,友誼應先考量,規範應儘量從寬。但某一爭議曾經以從寬處理,另一爭議又以嚴格處理,導致原本長期衝突的雙方當事人不滿,為何厚此薄彼。

 甲組織平均歲數相當大,多是中小企業主,多是白手起家自創事業,個性、能力都很好,多有些自負。多年來的行事風格,有些是很遵守規範,有些喜歡偷雞摸狗,自己喜歡偷雞摸狗,對會員的偷雞摸狗又多加攻擊,這種壞習性不改,當然易造成會員的不和諧,違反組織創設者的原始理念-友誼。另外對於對組織目的是公益服務的認知、出錢出力的想法、能力各有不同,也常互相暗地裡、或公開指責,當然也易造成會友間的不和諧。

 總結,為了做公益,出錢出力,彼此間沒有太多利益衝突,也會有許多爭議。要使爭議圓滿解決,使組織能達到坦誠共識體,會員間需要更多時間相處,更多時間深度匯談,更多方法來改變オ會更有默契,才會進入此一階段!本文是我加入甲組織經驗之一,記錄下來,做為人生經歷的一些點滴,也蠻值得懷念

 

王寶江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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