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陳麗珠文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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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63年8月,我剛從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畢業,因即將嫁作鹿港媳婦,放棄分發台北任教機會,選擇接受鹿港國中蔡霍嶽校長聘書到鹿港國中開始我第二階段教書生涯。

    因是師大教育系畢業、曾有國小教師經歷,立即被指派擔任教學組長。同年訓育組長陳棟知道我愛跳舞、會教舞,請我指導民族舞蹈代表隊,負責編舞、教舞與訓練。那年鹿港國中得到彰化縣民族舞蹈比賽國中組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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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於新竹市,本姓郭三歲時被陳姓養父收養,七歲時養父沉迷賭博,日本籍養母訴請離婚改嫁後成為單親養女。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就讀小學時起常利用課後打赤腳賣冰棒、撿資源回收物品、替賣雞肉販拔雞毛等賺取零用錢。幸求學過程中多位老師、校長貴人似的免費課輔提拔,讓我能完成新竹一女中學業順利考上公費的新竹師範,服務台北光復國小三年後保送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系獲得擺脫貧苦、向上流動機會。

    60年與同在師大就讀的老公訂婚。63年6月師大畢業後因支持未婚夫返鹿港教書以便孝順寡母的意願,放棄分發台北市國中任教機會自願分發鹿港國中教書,同年10月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昔日鹿港的媳婦一向難當,尤其又是早年守寡的婆婆著實讓我吃了不少苦頭,但不忍老公夾在中間兩邊為難,在家我盡量扮演賢媳、賢妻良母角色,在校則感念國家公費栽培,我發揮教育專業精神、無私無我的犧牲奉獻,杏壇三十二年半各行各業各領域都有學生發光發亮,曾獲頒鹿港鎮模範教師、教育部執行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畫輔導有功人員獎、教育部技藝教育績優教師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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