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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得浮生半日遊 甲班 王寶江

  今天(6月30日)早上國泰世華嘉義分行的貸款部門來電,說有一位自稱是我親戚張美玉,拿著我的身份証遺失本,銀行存摺,我的委託書要申貸。我回說我沒有這位親戚,我未在嘉義任何銀行有開户,我也從未委託他人申貸。
這一定是詐貸案,銀行放貸部門立即報嘉義警局。接著嘉義警官來電,第一位警官很嫩,似乎把我當成共犯或幫助犯,或犯罪嫌疑人。一直說我的責任,或良心問題。我指出辦案方向要朝三大方向,偽造嘉義國泰世華銀行,我的存摺,張美玉非我外親戚,偽造委託書,只要有一是假,即可釐清我的責任。他回说我狡辯,雖然承認我邏輯清楚。後來科長和我通電后,オ承認我的說法正確。
  但該科長堅持要我到嘉義警局作筆錄備案,我說我不需要去做筆錄備案,從臺北至嘉義備案路途遙遠。科長說如果你不來作筆錄備案,張美玉拿妳証件再去騙他人,你是當事人,沒有責任?我回第一我不是當事人,我既非原告也非被告,充其量只是本案關係人,除非貴局找到騙子張美玉,我可以下去嘉義分局對質,作筆錄。科長接著說,我承認你非當事人,只是本案關係人,你不下來作筆錄,如果在抓到張美玉之前,她拿你的證件去騙人,有人受害,你良心上不會不安?我回我沒做錯任何事,我良心上沒有什麼不安的。說到責任,銀行オ有責任,張美玉被我揭穿是假冒証件申貸,匆忙跑掉,為什麼銀行還被她帶著我的遺失身份証,假的銀行存摺,委託書跑掉,不將該等証件扣住。科長默不回話,終於結束我們雙方對話。到此,我仍認為嘉義警局警官和科長不是騙子,オ會有這麼多對話。


  但為慎重起見,我打電話找我的好朋友大律師,把上述情節扼要說明,他說為釐清責任,還是下嘉義一趟,他說以前當法官時遇到類似案件,也會請當事人和關係人來法院一趟。

  這時我還沒想到打165防詐騙專線,聽了大律師意見オ有了嘉義高鐵行,在高鐵上オ有閒暇細細思考今天發生的案件,扼要寫下經歷過的一切,給幾位親友知道。

  親友有不同回應,有的說路途遠,天氣熱,往返請多保重。有的回應,好可怕,希望我沒事。有的回應,以為我的LINE被盜用,有的提醒搞不好銀行和警局的人都是騙子。我到了嘉義高鐵站打電話到嘉義警局,騙子留的電話總機是真的,分機138是假的,接著打165,把上述情節扼要說明,該服務警官說銀行,科長,警官等都是騙子。他們下星期一可能還會用檢察官,法院,調查局等名義嚇我,騙我。如有來電顯示請通知165,我們會追蹤騙子。

 

  現在檢討本案,有些被騙者可能在第一時間看來電出現「限制顯示電話」等字,就發現是詐騙案,不於理會,就結束了。有的在銀行打電話來時,或假警局打電話來時,就打165也會發現是詐騙案。比較晚的像我,到嘉義玩一趟,打165才完全證實是詐騙案,但這樣也有好處,可以寫文PO格子,提醒同學們,防止受騙,另外,我也偷得浮生半日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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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嵐旭長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